广西设立风险补偿基金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发布时间:2009.11.23  来源:新华网   点击率:281
作者:南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办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于日前出台。其中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以获得年度最高额不超过600万元的风险补偿基金。专家称,此举将降低信用担保机构的金融风险,从而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指在广西境内依法设立,为广西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实收资本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经营担保业务在两年以上(含两年),在广西金融办登记并报广西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中小企业局)、财政厅备案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信用担保机构。

    广西社会科学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吴坚介绍,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一方面是银行为规避风险造成“恐贷症”,另一方面是中小企业担保水平低。由于缺乏有效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担保机构不愿为高风险的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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