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相关规定规范会展市场秩序

发布时间:2010.01.28  来源:南宁政务信息网   点击率:365
作者:南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为加强我市各类会展活动的管理和组织协调,进一步规范南宁市会展市场秩序,优化会展业发展环境,促进会展业健康有序发展,市商务局出台具体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南宁市会展行业的监管工作。

  根据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南宁市会展业管理的通知》,南宁市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会展业准入制度,实施会展活动计划申报登记和备案制度,并设立展会公示栏,建立会展行业信用档案,对备案会展有关内容及时进行公示,杜绝以办展为名实施诈骗,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展品,侵害知识产权,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制止无序办展、同时重复办展。

  市商务局已在南宁市政务信息网中的南宁市商务局政务门户网站(http://sw.anning.gov.cn/)增设“展会公示”栏,对各办展计划和备案情况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今后,想在南宁市举办展览的单位,需提前半年,把要举办会展活动计划(包括会展名称、举办时间、举办地点、举办内容、主办单位等信息)报送市商务局,有关部门将及时把这些信息向社会公布,市民也可以上网了解各种展会举办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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