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条例》3月1日实施

发布时间:2010.02.01  来源:南宁新闻网  点击率:79
作者:南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日前,一则足以让广西房地产行业再度“兴奋”的消息公之于众:《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将进入实施阶段。其中值得关注的是,专项资金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产业重点将发展石油化工钢铁、重大项目用地由自治区统筹安排、金融服务专项资金照顾大项目等热点内容成为北部湾的加速器。

  《条例》的实施是对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提供制度化的保障措施。在1月24日举行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工作座谈会上,自治区主席马飚表示,把重点产业园区建设作为北部湾经济区发展新突破口,将加快建成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加快构建区域性国际交通枢纽、加快北部湾城市群建设等,无疑对北部湾经济区的快速发展起到助推作用。

  记者了解到,随着北部湾经济区重大项目的上马,在北海、钦州、防城港等沿海城市已有龙光、同和、远辰等大型品牌房企进驻。更有消息称,今年将有更多的外来大型品牌房产企业到北部湾攻城略地,引爆北部湾楼市格局。

  实际上,从2009年开始北钦防三城楼盘销售的火爆已掀起北部湾开发与投资的两旺热潮。目前,随着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的推进,沿海城市楼盘特别是海景房正受到投资客户群的青睐。与北部湾楼盘同样受关注的还有北部湾房价,在去年旺市的拉动下,北部湾一些城市的楼盘均价已从2500多元/平方米上涨到4000多元/平方米,有的稀缺户型均价甚至突破50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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