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南府办函〔2010〕207号
关于印发南宁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全文下载】
【附件1、2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