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1年关税调整意见的通知
各经信局、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关税宏观调控作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国家每年都对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进行适时调整。通过调整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可以降低企业进出口产品的成本,鼓励企业引进和消化吸引国外先进技术、提高企业产品的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为做好准备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关税政策支持,现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求2011年关税调整意见的函》(税委办[2010]38号)转发你们。请各经信局、经发局迅速通知辖区有进出口业务的企业,请有进出口税目、税率调整建议的企业尽快研究填报,务必于8月16日上午下班前将关税调整建议(附件1、2、3,请按格式自行制表)及书面材料盖章后送交南宁市工信委技改科。逾期未报的视同2011年无调整关税意见。
联系人: 慕 伟 5532616
梁 宇 5532619
Email:gxnnxmb@163.com
附件:一、《关于征求2011年关税调整意见的函》(税委办[2010]38号)
二、自治区工信委关于征求2011年关税调整意见的通知
三、指标解释
附件三、
指标解释
(一)附件1《增列税目建议表》,反映企业对特定产品单独在税则中列目的要求。无建议的企业可不填。
(二)附件2《调整进出口暂定税率建议表》,反映企业对特定产品的进出口暂定税率调整的要求。无建议的企业可不填。
1、税则号列:指所建议的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对应的“税则号列”一栏8位数字表示的代码,或采用向海关申报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所用的“商品编号”。
2、标准中文名称、英文名称:指所建议的产品标准、规范的技术用语,而非俗称、俗名等,标准中文名称中不能含有英文注释或英文缩略词。
3、进(出)口数量:指企业向海关申请报关的该产品进(出)口实物数量,计量单位与海关统计口径一致。
4、进(出)口金额:指企业向海关申请报关的该产品进(出)口金额,与海关统计口径一致,以美元列示。
5、单位生产成本:反映本企业该产品全年平均单位生产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和动力以及制造费用。
6、国内市场同类商品价格:反映该产品或同类商品在国内市场销售的单位价格。
7、国际市场同类商品价格:反映该产品或同类商品在港澳台及国外市场销售的单位价格,以美元列示。
8、进口到岸价格:是指该产品在进口贸易中,包括其货物价格、加上货物运抵中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以美元列示每计量单位的进口到岸价格。
9、出口离岸价格:是指该产品在出口贸易中,由卖方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的前提下,货物的出口价格,不包括货物离开中国关境后的运费、保险费和其他费用。以美元列示每计量单位的出口离岸价格。
10、进口最惠国关税税率:是指该商品所属的税则号列,在当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税则》中最惠国税率一栏,所规定的税率(%)。
11、出口关税税率:是指该商品所属的税则号列,在当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税则》中出口税率一栏规定的税率(%)。
12、商品的简要描述:原材料类商品应主要包括构成商品的主要化学成份、化学结构式和外部形状,主要用途等;设备类商品应包括必要的技术参数、型号规格、结构、功能、用途及工作原理示意图等。其中,对于那些多功能、多用途的商品,应重点介绍其关键用途和功能。
13、建议的主要原因:增列税目的建议,要重点描述该产品的主要功能、用途与当前使用的税号产品的重要区别,不适用当前税目的具体原因,建议增列税目的税号市什么等;调整进出口关税税率建议,要说明当前税率对产品平均成本、总成本的影响,对上下游产品的影响,如存在税率倒挂等。
附件一:关于征求2011年关税调整意见的函(国务院)
附件二:关于征求2011年关税调整意见的通知(区工信委)